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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相機做高低溫試驗的方法如何

日期:2025-08-20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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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JBT 8250.5-1999 照相機 高、低溫試驗方法》標準規定了小型照相機等單項產品的高、低溫試驗方法。也適合於快門等單項產品的高、低溫試驗;

持續時間:在試驗樣品溫度穩定後持續時間2h。

溫度要求:高低溫試驗箱在其有效工作空間內,應能提供高溫+45℃±2℃、低溫-20℃±3℃的。

試驗程序:A、試驗樣品在不包裝、“準備使用”狀態和正常工作位置時放入試驗箱,然後將高低溫試驗箱溫度調到規定的試驗溫度,當規定的試驗時間終了時,檢查被試驗品操作部位,其動作應正常。測量時,不應將試驗樣品從試驗箱中取出,且其表麵溫度與規定試驗溫度之差不大於5℃;B、高、低溫試驗可以分彆在兩個試驗樣品上進行,也可以在同一試驗樣品上進行,但在進行前一試驗以後,應按要求恢複後進行後一試驗。(恢複:試驗樣品應放在標準的大氣條件下進行恢複,並使試驗樣品足以達到溫度穩定,恢複時間*少為1h。)C、按有關標準規定對試驗樣品進行外觀檢查和性能測試;

*後測試:按有關標準規定對試驗樣品進行外觀檢測和性能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