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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租車漲價方案公布 乘客*高增支20%

日期:2025-08-19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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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出租車漲價方案公布 乘客*高增支20%
5月7日,北京市發改委公布出租車價格調整方案,兩套方案中起步價均由現行的10元/3公裡調整為13元/3公裡,燃油附加費由3公裡以上加收3元調整為加收1元。

  不同的是,方案一將計程標準由2元/公裡調整為2.3元/公裡,方案二將計程標準由2元/公裡調整為2.6元/公裡。

  租價調整後,北京市出租車起步價與上海相同,2.6元/公裡的計程標準與廣州看齊。

  調整方案將涉及北京市現有的出租汽車企業252家,營運車輛6.6萬輛,從業人員10萬多人,以及日均客運量190多萬人次。

  此次調價方案中,除了規定出租車企業不參與調價收益分配之外,並冇有涉及出租車“份錢”調整。

  5月23日,兩份調整方案將在聽證會上過堂。

  公司成本43億

  聽慣了的哥“一睜眼就欠公司200元”的抱怨,出租車公司成為公眾心中暴利企業的代表。

  出租車份錢由來已久,交通部門根據營運每小時產值,製定了每月4500元“份錢”的標準,上下可以浮動15%。2006年北京出租車調價之後,大部分公司采用這一標準,單班收5000元左右的份錢。

  北京市發改委在聽證方案中詳細列舉了載客收入的流向,2012北京市出租車載客裡程收入中,33%為企業成本費用;2%為企業繳納稅金;3%為企業利潤;40%為燃油消耗和車輛日常維修保養、清洗、車檢等費用;22%為出租車駕駛員淨運營收入。

  根據出租車計價器記錄數據和市發展改革委成本調查隊成本監審情況,2012年北京市出租車單車月均營運收入約16300元,營運車輛66646輛,以此計算,去年北京市出租車行業整體收入130億。

  扣除燃用消耗和車輛維護費用,252家出租車企業成本費用達43億元。司機抱怨上繳的份子錢高,企業的利潤率為何如此之低?

  據北京首汽集團副總經理梁海晨透露,單班出租車輛每個月稅後利潤在227元,利潤率4.39%;雙班車稅後利潤在560元,利潤率6.80%。整體看首汽集團平均利潤率5.5%。

  隨著北京社會平均工資增長,社保基數也隨之相應增長,企業應繳納的駕駛員社保費用也進一步增加。

  北京市發展改革委成本調查隊對25家出租車企業成本監審結果,2012年出租車企業月均單車成本比2008年增加約718元,平均每年增長約180元。

  其中企業承擔駕駛員社會保險等相關費用增加576元,占成本增長因素的80%。按照社會平均工資年均9%的增幅測算,企業未來年均增加駕駛員社保費用每車每月120元左右。

  據梁海晨介紹,出租車司機所繳納的份子錢稱主要用在九大方麵,包括司機人工成本,每月崗位補貼545元、社保715元等。5020元的“份子錢”,減去每個月返還給司機的崗位補貼、油補等大概1777元,每個月的“淨份子錢”約為3400元。

  剩下的這部分錢,還要給司機上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等,在出租車公司的管理費用中,占相當部分的是折舊費、殘疾人保障金、房屋租賃費、水電費、通信費和辦公費。

  成本逐年上升的情況下,出租車公司也在嘗試減少人員,壓縮管理費用。不過,企業*怕的是發生交通事故,很多企業出於成本考慮不交全險,隻給車輛上交強險,一旦出現重大事故,企業要承擔大部分責任。

  乘客增支*高20%

  此前有傳言稱,北京市出租車起步價將上調至15元。

  當日公布的兩套價格調整方案,對於起步價的調整相同,都是由現行的10元/3公裡調整為13元/3公裡,燃油附加費由3公裡以上加收3元調整為加收1元。

  不同的是方案一將計程標準由2元/公裡調整為2.3元/公裡,方案二將計程標準由2元/公裡調整為2.6元/公裡。

  對調整後乘客受到的影響,北京市發改委做了測算。根據2012年出租車計價器數據統計,乘客乘坐距離在3公裡以內的占27.6%,3-8公裡的占42.4%,8-15公裡的占20.5%,15公裡以上的占9.5%。

  依照這個平均運距測算,方案一乘客每運次平均增支約3.3元,增幅約13%;方案二乘客每運次平均增支約5.1元,增幅約20%。

  北京市發改委也表示,綜合看,方案二調整幅度相對較高,乘客單次增支較多,對供需關係影響也相對較大。

  此次租價調整收益,全部歸駕駛員所有。據北京市發改委測算,方案一將使單車每公裡載客收入由現在的3.2元提高到3.61元,增加0.41元,方案二單車每公裡載客收入由現在的

  3.2元提高到3.84元,增加0.64元。

  以2012年北京出租車單車月均載客裡程約5088公裡計算,兩種方案分彆為出租車司機每月增收2086元和3256元。

  為了緩解高峰時期打車難,鼓勵司機高峰時段出車,方案還上調了早晚高峰時段低速低於12公裡時的等候費,由每5分鐘加收1公裡租價調整為每5分鐘加收2公裡租價,其他時段仍按現行標準執行。

  北京市發改委稱,早晚高峰低速等候費調整後,駕駛員高峰期間單位小時運營收入與其他時段單位小時收入基本相當,有利於鼓勵駕駛員高峰時段上路運營,增加出租車運力供給,改善高峰時段供需關係。

  燃油費動態調整

  新方案還提出了燃油費與油價的聯動標準:按照本市出租車耗油及載客運營實際測算,油價每上漲0.8元/升,需加收1元燃油附加費進行疏導。

  2013年3月2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出台了成品油價格機製完善方案,將成品油調價周期由現行22個工作日縮短至10個工作日,並取消了國際市場油價波動4%才能調價的幅度限製。

  北京市發改委表示,新機製運行後,成品油調價頻率加快,出租車價格必須適應油價短周期、高頻度調整,降低油價波動對行業和乘客影響,按照“可升降,易操作;動態聯動,直觀清晰”的原則,完善燃油附加費動態調整機製,實施燃油附加費標準與出租車常用油品*高零售價波動水平定期聯動。

  新的聯動方式將以3個月為1個周期,定期測算調整燃油附加費標準。周期內本市出租車常用油品*高零售價加權累計變動水平每提高(或降低)0.8元/升,燃油附加費相應提高(或降低)1元/運次。

  油價變動水平不足0.8元/升,按照“順序承擔油價風險,適時疏導油價影響”的原則,相應采取駕駛員負擔、企業、政府臨時補貼措施,燃油附加費標準不作調整。

  與過去的燃油補貼機製相比,此次調整冇有設定政府補貼與加收乘客燃油費的價格界限。

  據介紹,早在2009年,北京根據國家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及油價變動情況,實施油價在6.20元/升以下區間變動時,由政府與企業向出租車駕駛員發放臨時燃油補貼,承擔油價變動影響。

  油價在6.50元/升至7.10元/升區間時,在政府和企業向出租車駕駛員發放臨時燃油補貼的基礎上,加收1.00元/次的燃油附加費。

  按照當時的機製設計,當油價超過7.10元/升時,將研究調整租價,取消燃油附加費。

  2011年2月20日,北京市93號汽油價格達到7.45元/升,超過租價油價聯動機製啟動點,考慮到價格宏觀調控情況,未進行租價調整,繼續采取加收燃油附加費方式。2012年,北京市政府給予出租車燃油補貼每車每月905元。

  一旦出租車價調方案通過,今後燃油附加費標準調整將不再召開價格聽證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