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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四批包裝材料蒸發殘渣和熒光物質不合格

日期:2025-08-18 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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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海市消保委昨天通報的食品包裝材料比較試驗結果顯示,上海市場上隨機抽檢的100批次食品包裝材料合格率為96%,僅有4批次受檢樣品不合格,主要問題為蒸發殘渣(4%乙酸)、熒光性物質兩項指標不合格。
  
  據悉,被抽檢的樣品主要來自滬上超市銷售、餐飲企業使用的塑料盒(托)、塑料杯、塑料袋、塑料碗、紙杯、紙盒、餐盤紙等塑料和紙製食品包裝材料。
  
  經檢測,上海長發購物中心有限公司新鎮路店銷售的南京美馳紙塑製品有限公司生產的PP塑料盒蒸發殘渣為33.9毫克/升,超出標準規定的30毫克/升的限值。
  
  據介紹,蒸發殘渣主要針對塑料製品,是指用4%乙酸、65%乙醇、正己烷和水等4種不同的溶液,模擬塑料製品在使用過程中遇醋、酒、油和水等液體時析出殘渣的可能性。如果使用的原料質量低劣或者在生產中不恰當地使用添加劑,部分物質就有可能在接觸上述液體時遷移出來。這些殘渣及殘渣中的重金屬等化學物質會對人體健康產生**影響,尤其是處於成長期的兒童和青少年。
  
  此外,天津天禧紙製品廠生產的蛋筒套(今年4月22日生產)、上海時越印刷技術有限公司生產的打包盒(今年8月13日生產)和上海味優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第九分店使用的包裝紙(今年8月2日進貨)等3批次產品被檢測出熒光性物質超標,每100平方厘米紙樣中的*大熒光麵積超出了5平方厘米。
  
  上海市消保委專家指出,個彆生產廠家為了節省成本使用再生紙、違反食品包裝用紙的有關規定使用印刷品用紙或為了給包裝用紙美白而加入了熒光增白劑,都有可能導致產品熒光性物質超標,熒光性物質不像一般化學成分易被分解,可能會被與其直接接觸的食品吸附,並在人體內蓄積,大大削減人體**力,危害人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