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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叫停流動人員治安聯防費 曾是打工仔夢魘
昨日,省物價局官網發布消息稱,為落實今年省政府工作報告部署,做好“十件民生實事”,根據《廣東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經省人民政府同意,近日該局與省財政廳聯合發出通知,自2012年8月1日起取消流動人員治安聯防費。麵向其他對象征收的治安聯防費仍按《廣東省群眾治安聯防組織的規定》執行。
流動人員治安聯防費主要是針對外來務工人員的收費。1990年省政府發布《廣東省群眾治安聯防組織的規定》,其中第12條規定,群眾治安聯防組織向受益單位和個人收取治安聯防費的標準,必須經過當地物價部門審定後,報請市縣人民政府批準。2003年,經省政府同意,省物價局《關於對暫住人口收取治安聯防費問題的複函》規定,在2003年2月1日前已經向當地居民征收治安聯防費的地方可按每人每月不超過2.5元的標準向居住半年以上的暫住人口收取治安聯防費,以前冇有開征或已經取消的,不得新開征或恢複開征。
據了解,該項收費主要用於群眾治安聯防組織及其成員的活動經費和經濟報酬,治安聯防隊員在與犯罪分子作鬥爭中致傷、致殘或死亡的,其所需要的**費、生活補助費和撫恤經費。流動人員治安聯防費取消後,為保障群防群治工作的正常開展,此次通知中,省政府明確規定,治安聯防費納入地方財政的統籌安排,收取治安聯防費不足支付治安聯防隊員工資和活動經費的,由當地財政予以適當補助。
此次取消流動人員治安聯防費,對於政府轉變服務觀念,減輕流動人員負擔意義重大。按2011年該項收費征收金額測算,取消流動人員治安聯防費,預計可減輕流動人員負擔約6億元。
東莞叫停“治安聯防費” 曾是打工仔夢魘
南方日報05月31日報道:◎<在過去的很多年裡,暫住證捆綁聯防費的做法可能是很多新莞人的恐怖回憶;治安聯防費由治安員代收的規定,也讓收費亂象叢生;而龐大收費資金的收支流向,以及關於收費合理性的爭議,也始終讓治安聯防費蒙上了一層灰色的麵紗
◎事實上,對於擁有上千萬新莞人的東莞而言,取消治安聯防費的意向早已在決策層中萌動。去年起,東莞中堂鎮率先取消治安聯防費,卻麵臨諸多非議,“呼聲高漲、行政作為卻畏手畏腳”的局麵也隨之出現
◎去年8月,廣州宣布取消治安聯防費,東莞相關局辦認為,取消的時機到了!在各方看來,取消該項收費都是恰逢其時:對於企業和個人而言,這是具備實際意義的減負;對於地方政府而言,這傳遞著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加強和**社會管理的政策導向
◎東莞停收治安聯防費對市財政冇有影響,但是對鎮街財政會有一定影響。因此在正式文件冇下達前,部分地區出現了趕“末班車”收取治安聯防費的現象
治安聯防費
東莞的治安聯防費從1993年開始收取(一開始稱“治安管理費”,2010年8月才改稱“治安聯防費”)。
當年東莞市政府辦發文明確提到,當前的社會治安形勢十分嚴峻,為了創造一個安定良好的社會環境,決定向社會收取社會治安管理費。具體的收費標準為:常住、暫住人口每人每年繳交30元。
此後,治安聯防費一度於2002年取消,次年又開始複收;費用則在經曆上調後,從2003年起回落到每人每30元。
本月17日,東莞市長袁寶成在一次會議中稱,東莞將取消企業治安聯防費。一周後的24日,東莞市政府正式發文,東莞將取消流動人口治安聯防費。一前一後,意味著在東莞施行了19年之久的治安聯防費,或將宣告終結。
政策鬆動的背後,是一部新莞人的漫長回憶。19年來,無數收費以及被收費對象,治安聯防費對於他們都是一段深刻的生活體驗。而從社會發展的角度來看,隨著東莞城市化的向前推進,農村向社區的不斷演化,治安聯防費的終結似乎是曆史的必然。正如中山大學嶺南學院教授林江所言:“治安聯防費是特定曆史條件下的政策產物,取消是早晚的事。”
夢魘已了 從打工仔打拚到老板,治安聯防費“如影隨形”
世事如煙,幾度蒼黃。如今已是一家工廠老板的謝軍,談起治安聯防費,仍然“印象深刻”。
1996年,謝軍在東莞市長安鎮一家工廠工作。有天夜裡,他獨自在街上散步,碰上了治安隊員檢查。
謝軍說,他當時知道要交治安聯防費,但一直覺得不合理。“讓納稅人有一個**的生活環境,不是政府本就應該做到的麼,為啥還要另外交錢?”謝軍當時就有此質疑。
但他拗不過治安隊員的檢查。由於未辦暫住證,也未交治安聯防費,謝軍被要求去派出所走一趟。他動手反抗,結果被一名治安隊員摁住踢了一腳,他想著,眼前反抗必然吃虧,隻好“妥協”。謝軍當時身上並未帶錢,後來通知朋友來派出所交了100元錢,這裡包括辦暫住證的費用和治安聯防費,“但是具體是怎麼收費的,他們也冇說清楚。”
次年,也是一個夜裡,謝軍再次被治安隊員“造訪”。彼時他已成了一家工廠的經理,和20多名同事住在一棟出租樓。治安隊員前來查證,結果有10多人冇有暫住證,所有人都冇交治安聯防費,治安隊員要把他們都帶走。
但是,謝軍和他的同事們堅決不肯走,雙方火氣很盛,差點打起來。*終,治安隊員“妥協”了,無功而返。這是謝軍**一次成功拒繳治安聯防費的經曆。
此後,謝軍結婚了。巧的是,他的妻子也有類似的遭遇。幾年後,謝軍開了工廠,做了老板,仍舊被治安聯防費所困擾。當時,除了要交個人治安聯防費,謝軍還得為他的工廠交企業治安聯防費。
但是謝軍堅持兩樣都拒繳。“*後,他們又動了半夜抓人的招。”謝軍說,某天夜裡,他的10多名工人被治安隊員從廠外的出租房帶走。謝軍無計可施,隻有去派出所交錢贖人,連帶著交齊了1000多元的企業聯防費。
謝軍說,他辦廠10多年來,幾乎每次都是被逼得冇辦法了,才去交治安聯防費。
謝軍的經曆,應該是上千萬東莞外來工的集體回憶。在他們印象中,這筆費用常常和暫住證、居住證一起捆綁收費,有時甚至是以暴力手段強製收取。夜半砰砰的敲門聲,猶如揮之不去的夢魘,構成了他們回憶中不甚美好的一部分。
時間一長,躲避治安隊員查房的場景,固化成了一個生活影像。打工詩人鄭小瓊把這寫進了她的散文《鐵皮房》,其中如此描述:“治安員在門口大聲叫喊證件證件,我嚇得蜷縮在床上,不敢大聲地出氣,心直跳動得厲害,我用手緊緊地揪住被子,緊緊地揪住。”
東莞市政協常委、廣東君政律師事務所創辦人何鏡清表示,治安聯防費收了這麼多年,主動願意交的人不多,很多外來工是不敢不給,因此反而造成了很多積怨。他認為,治安聯防費的收取與治安好轉並無聯係。“錢是收了,治安卻冇管好,冇有起到什麼曆史作用。”
林江則認為應該“一分為二”看待:這項收費是特殊的曆史產物。在農村自治的早期,一定程度上解決了村民對於治安的追求,有其積極意義;然而在長期的征收中,確實也出現了很多亂象,比如捆綁收費、暴力收費、欺行霸市等。
難題又生 收入與前途都不明朗,治安員“心病”難以消除
根據規定,治安聯防費可由公安部門直接收取,基層治安員承擔起了絕大部分征收任務。今年43歲的常平本地居民陳劍加,從1992年起就進入常平鎮金美派出所,成為該所一名治安隊員。入職次年,代為收取治安聯防費便成了他的工作任務之一。
“當時的外來人口多,經濟活躍,生意好做,收取治安聯防費無需花費多大的精力。”時隔19年,如今的陳劍加回憶**次收取治安聯防費時的情形,已經印象模糊。他隻記得,當時的任務,主要是把派出所的相關通知送到當事人手上,通知他們什麼時間內,到派出所裡麵交費。“由於有相應的收費政策文件作為依據,收的錢又不多,因此,收到通知的人都很配合。”
這與多數外來工的記憶頗為不同。在打工者眼裡,治安員多數“麵目可憎,囂張跋扈”。
陳劍加說,事實上,治安員的日子並不好過。多年來,待遇低,社會地位不高等因素,造成治安隊人員流動頻繁。結果,治安員隊伍裡留下的大都是像他這樣的本地戶籍人員。“這部分人多少有些物業等其他方麵收入,從事治安員工作隻是一個補充,因此相對比較穩定。”
隨著治安聯防費的取消,對於今後收入會否減少的擔憂,成了不少治安員的一塊“心病”。“這個擔心也冇用,反正上麵怎麼規定,我們照執行就是了”,陳劍加還能做到淡然,但外地人、本地年輕人,已經對治安員工作喪失了興趣。以陳劍加所在的金美派出所為例,該所滿編的治安隊員應該有77人,但目前隻有68人在上班,還有9人冇有招到。
取消治安聯防費後,將對財政收入造成一定缺口。但東莞市財政局表示,東莞停收治安聯防費對市財政冇有影響。
東莞市財政局直屬分局局長翟才善去年就表示,東莞全年可以支配的一般性財政收入是200多億元,每年1.2億元的治安聯防費,相當於0.5%。“這個數字對市財政肯定有影響,但是壓力不是很大。”
根據東莞市財政局提供給南方日報的數據,近5年來,東莞治安聯防費收取趨勢一直比較平穩,全市治安聯防費年均收入在1.3億元左右。2009年和2010年,市財政對公檢法司投入分彆為24.46億元、26.61億元,同比分彆增長23.16%、8.8%;大部分鎮(街)對社會綜合治理工作的投入占本級財政收入10%以上。數據表明,在綜合治理工作經費的組成中,治安聯防費所占的比例並不高。
受到影響的是鎮**政府。早在去年4月25日,東莞就發文取消了治安聯防費定額上繳市財政的規定,也就是,治安聯防費由鎮**收取的同時,所有費用也由鎮財政支配。
從目前來看,東莞市鎮兩級政府將通過加大財政投入等方式統籌應對、彌補缺口,已是一種共識。但是具體的方案,仍冇有出台。治安員們心頭的陰霾,也遲遲難以揮散。